为激励广大师生崇尚科学、锐意进取、勇于创新,不断增强学校竞争实力,提升学校社会知名度,校友企业——北京东兴茂木制品有限公司捐资设立了“东兴茂”奖励基金。本年度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获得评选条件要求的各项奖励的东北林业大学在籍教师、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法行为。
3.诚实守信,学生操行评等优良,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。
4.学生学习成绩要求年度智育加权平均分及格以上。
5.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各类竞赛中(包括学术类、文体类)获一等奖或单项比赛中获第一名。
6. 在“挑战杯”等国家级重大比赛中,填补学校获奖空白或突破学校获奖历史者。
三、奖励标准
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团体一等奖的奖励标准为 20000元,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,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个人一等奖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。
四、申请、评审和奖励发放
1.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填写《“东兴茂”奖申报表》,并于2014年9月19日16时前将《东北林业大学“东兴茂”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)及获奖证书复印件(一式三份)报送至校团委(综合办公楼0110室)。
2.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“东兴茂”奖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审定材料,确定获奖团体和个人名单。
3.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。
4.“东兴茂”奖励基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发放给获奖教师和学生,并颁发奖励证书,同时报北京东兴茂木制品有限公司备案。
联系人:马卓识 82191935
教育发展基金会
校团委
2014年9月9日
东北林业大学“东兴茂”奖申请表.doc